校友会规定

REUNION

文星艺术大学(含研究生)/宇都宫文星短期大学校友会章程

第一条

本会名为文星艺术大学(含研究生,下同)/宇都宫文星短期大学校友会,秘书处设在母校内。

第二条

本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员相互间的友谊和修养,为母校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
第三条

会员为毕业生、专业毕业生 (2000年度终了) 和同意本会宗旨的人,教职员为访问会员。

第四条

本会设以下董事。

1.董事长1人
2.副主任委员:2人至数人
3.秘书 主席每年都会委派一些人。
4.审计职业和学生支持中心经理
5.秘书长:1人,由校长从教职员工中任命。
6.顾问根据需要由主席委托。

第五条

董事的任期等

1.官员的任期为两年,不得连任。
2.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。

第六条

董事事务分工如下:。

1.主席 监督协会。
2.副主席:协助主席工作,主席缺席时代行其职责。
3.秘书 根据主席的命令处理董事会事务并组织活动。
4.审计 审计账目。
5.秘书长监督行政处理。

第七条

由事务局会长或事务局长委任。

1.它由教职员工组成,负责处理组织运营的行政流程(包括会计)。
2.根据需要,可以任命会计、总务、公共关系等部门。

第八条

本会的会议为全体会议、董事会和事务局。

1.股东大会每隔一年在六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,这一天是董事会拜访母校的日子。必要时将召开临时会议。除协会章程修改外,股东大会可由董事会代替。
2.秘书处会议可随时召开。

第九条

为了达到本会的目的,举行以下活动。

会员名单、会报的发行、会员的红白喜事、母校纪念事业及其他。此外,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哀悼的单独规定。

第10条

本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4月1日开始,到第二年的3月31日结束。

另外,本会的经费以入会费、会费、捐款及其他杂项收入充当。会员费为1万日元,毕业年度支付1万日元以及5,000日元的入场费和5,000日元的终身会员费。

第11条

本会名为文星艺术大学(含研究生,下同)/宇都宫文星短期大学校友会,秘书处设在母校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