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注意事项

  • 在校舍确定之前可以进行初步考察,但不允许对考场进行初步考察。请考试当天提前到校。考试地点及其他必要信息将于考试当天在校园内张贴。
  • 准考证丢失或考试当天忘记的情况下,请务必向工作人员申请,办理补发手续。
  • 如果笔试/论文迟到超过20 分钟,或考试开始后实践考试迟到超过60 分钟,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。但是,如果因交通事故、灾害等不可避免的情况而无法到达考试开始时间时,请立即与学校联系并接受指示。
  •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
  • 有妨碍考试行为、作弊行为的情况下,立即停止考试,之后的考试不认可。
  • 关于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,除了在“入学志愿表”上申报的科目以外,不能报考。
  • 学生食堂不开放,请自带午餐
  • 有残疾等的人希望在考试上及修学上给予照顾时,根据本人或代理人的申请,根据残疾的种类、程度由本校审查后,在考试时给予特别的照顾。本校在决定对应措施之前可能需要时间,请在申请前的尽早时期 (以1个月前为基准) 进行商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