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注意事项
- 在校舍确定之前可以进行初步考察,但不允许对考场进行初步考察。请考试当天提前到校。考试地点及其他必要信息将于考试当天在校园内张贴。
- 准考证丢失或考试当天忘记的情况下,请务必向工作人员申请,办理补发手续。
- 考试开始后,笔试、论文超过20分,实际操作考试超过60分者,将无法参加考试。(综合型选拔入学考试 [体验教学型] 除外)。但是,由于交通工具的事故、灾害等不得已的事情,不能在考试开始时间到达的情况下,请马上打电话联系本校,接受指示。
-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
- 有妨碍考试行为、作弊行为的情况下,立即停止考试,之后的考试不认可。
- 关于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,除了在“入学志愿表”上申报的科目以外,不能报考。
- 学生食堂不开放,请自带午餐。
- 有残疾等的人希望在考试上及修学上给予照顾时,根据本人或代理人的申请,根据残疾的种类、程度由本校审查后,在考试时给予特别的照顾。本校在决定对应措施之前可能需要时间,请在申请前的尽早时期 (以1个月前为基准) 进行商谈。